◎玫瑰西魔
此時坐在我面前的是一名身穿黑色洋裝,留著清湯掛麵髮型,戴著口罩的女子,姑且稱之為小雨吧。有什麼問題嗎?我問,例行的開場白打破諮詢室的沈靜氣氛。「律師,我最近一直收到戶政機關來電,要我去更改身分證。我不願意去,可以嗎?」伴隨小雨這段簡短話語的是我狐疑的眼神。小雨似乎也察覺到了,接著遞給我一份文件:「○○地方法院民事判決確定證明書」主文:確認原告XX與被告YY親子關係不存在。被告就是眼前的小雨,原告則是小雨的奶奶。
奶奶告孫女,怎麼回事啊?小雨娓娓道來,伊與現在身分證上登記的父母沒有血緣關係,身分證上的名義父母無法生育,伊2歲時親生母親因某種因素無法扶養她,所以被現今法律名義上的奶奶抱來,入了戶口,登記為長女。親生父母與身分證上的名義父母雙方未辦理收養手續。一直以來,名義父母也只有伊一名小孩,伊現年已30歲,名義上的父親已經在伊國中時,生病往生了。留下一些不動產由伊與其母親繼承,幾年前伊已將不動產全數過戶到伊母親名下。伊可以不要伊父親留下的遺產,但要將伊身分證父親欄塗掉,伊實在不甘心,伊父親在世時也沒有不承認伊這個女兒,憑什麼其他人可以抹滅伊與父親的關係。律師啊,伊可不可以不要理會戶政機關的通知?小雨重複著她的法律問題。
戶政登記是行政作業,如果不予理會,戶政機關會在戶籍登記欄位依法院的判決作註記,下次換發身分證時,再一併處理。我回答她。至此,針對小雨的問題,表面上算是解答完畢。然而,令人好奇的是,當初既然是奶奶主動將小雨抱回來當作孫女扶養,怎麼如今改變初衷,還對簿公堂呢?小雨說奶奶已80多歲了,有嚴重的耳背且不良於行,根據幫奶奶打官司的律師說,一切都是伊姑姑在處理,主要是為了伊父親留下的不動產。
喔!原來如此,又是一樁為錢財起爭執的家庭糾紛。我瞄了一下小雨戶籍謄本上登記的戶籍地,是台南市的蛋黃區,黃金地段,該地段的不動產價值不斐。難怪乎,伊姑姑動了爭奪財產的主意,若小雨沒有繼承權,其父親的遺產就由母親與第二順位的奶奶繼承,奶奶年事已高,不久的將來歸天後,其他的姑姑們就可以如願地繼承這些蛋黃區的遺產了。
律師啊,伊父親已往生近15年了,伊也已30歲了,伊往生的父親從來沒有否認伊是他的小孩,伊可以不要這些遺產,但伊不想要更改身分證的父親欄位,有沒有其他的辦法啊?此時的小雨,摘下了口罩,眼角泛著淚光,我看了看這紙判決確定證明書,當下的我一時之間也無言,搖搖頭,目送小雨拭著眼淚離去的背影,似乎也只能為伊掬一把同情淚。